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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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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客户的权利
 
  1.1 客户有权对公司的认证审核结论和工作向西安鎜康法智国际认证有限公司维护公正性委员会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管机构提出申诉和投诉。
 
  1.2 获得鎜康法智认证的获证客户可在规定范围内有条件的使用公司认证标识,并严格执行我公司的相关规定:
 
  1.2.1 获证客户可在招标、投标文件、广告和产品目录上使用标识,以证明具有认证证书范围内的管理能力;
 
  1.2.2 通过认证的客户,不允许将认可标识用在产品及产品的任何包装箱上。
 
  1.3 如使用认可标识,获证客户应先向鎜康法智提出书面申请,与鎜康法智签署有关使用认可标识的协议,并接受鎜康法的监督;并在正式使用前将预使用的各种公司认可标识使用方案提交公司办公室审查、备案。
 
  2、客户的义务
 
  2.1 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
 
  2.2 在有要求时,接受CNAS的见证评审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2.3 有责任为CNAS的确认审核提供现场验证和确认审核。
 
  2.4 提出认证申请时,应确定鎜康法智未向申请客户提供过相应的认证咨询服务,以确保认证的公正性。
 
  2.5 为实施审核做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在初次认证、监督、再认证和解决投诉时,为检查文件和接触所有过程与区域、记录及人员提供条件。
 
  2.6 投诉和申诉处理过程的信息。
 
  2.7 需要时,为接纳到审核现场的观察员(如认可评审员或实习审核员)提供条件;
 
  2.8 审核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支出由认证客户承担。
 
  2.9 获得认证后不擅自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或服务通过认证,具体如下:
 
  2.9.1 在传播媒介(如互联网、宣传册或广告)或其他文件中引用认证状态时,应符合鎜康法智的要求;
 
  2.9.2 不做出或不允许有关于其认证资格的误导性说明;
 
  2.9.3 不以或不允许以误导性方式使用认证文件或其任何部分;
 
  2.9.4 在其认证被撤销时,按照认证机构的指令立即停止使用所有引用认证资格的广告材料;
 
  2.9.5 在认证范围被缩小时,修改所有的广告材料;
 
  2.9.6 不允许在引用其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时,暗示认证机构对产品(包括服务)或 过程进行了认证;
 
  2.9.7 不得暗示认证适用于认证范围以外的活动和场所;
 
  2.9.8 在使用认证资格时,不得使认证机构和(或)认证制度声誉受损,失去公众信任。
 
  2.10 由于认证客户造成审核人日或费用的增加,其增加部分的责任应由认证客户承担;
 
  2.11 无论是否最终获准认证,都将按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2.12 当接到撤销认证证书的通知时,应立即停止一切认证宣传及广告的使用,当接到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通知时,对已经印刷带有认证标识或宣传获证客户通过认证字样的资料(包括包装箱)也应立即停止使用,停止证书使用并交还认证证书;
 
  2.13 获证后,客户应将管理体系变动,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情况,产品认证的组织更改产品设计或规范或重要材料变更对认证产品产生重要影响时,或已认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鎜康法智,因瞒报、延报引发的责任由获证客户承担。
 
  3、鎜康法智对其颁发的认证证书和标识拥有所有权和管控权。获证客户应按公司的书面授权使用认证证书和标识。
 
  4、对在广告和有关宣传材料中发现对认证制度的不正确宣传或证书与标识的误导使用,鎜康法智将采取包括纠正措施、撤销证书、公布违规行为,以及必要时采用其它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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